邁向非核家園 風光領軍拚綠電
為有效達成114年我國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達20%目標,以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為能源轉型推動重點,預計114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20GW、風力達4.2GW,並輔以推動小水力、地熱與沼氣等其他再生能源開發,以帶動我國綠能相關產業發展。
自105年7月起推動「太陽光電二年推動計畫」,厚植太陽光電推動基礎,在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方面,以中央公有屋頂、工廠、農業設施、其它屋頂為推動主軸;地面型則針對鹽業用地、嚴重地層下陷區域、水域空間、已封存的掩埋場等閒置空間做為設置場域;期於二年內達成新增1.52GW設置量。截至106年底,同意備案達成率已超過98%。此外,為凝聚社會共識,建立分散式能源,經濟部正推動「綠能屋頂全民參與」方案,期提前五年於109年達成屋頂型3GW設置目標。
在風力發展部分,依106年8月行政院核定「風力發電四年推動計畫」,規畫於109年達成1,334MW、114年達成4.2GW累計設置目標。為強化離岸風電開發,採取「先示範、次潛力、後區塊」的三階段策略,在離岸風電示範階段,遴選示範業者投入離岸風場開發,於106年4月已有二架共8MW示範離岸風力機組於苗栗竹南外海完成商轉。另針對潛力場址開發,經濟部於104年7月公告「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」,篩選36處潛力場址供業界參考,至106年底已有20案通過環評審查,總量達10GW,有助於我國成為亞洲離岸風電重要基地。
配合於106年1月修正的電業法,開放再生能源業者可選擇直供電力給用戶,或透過電網輸配電給用戶,經濟部提出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修正草案,規畫直供、轉供與躉購制度併行,並於條例中訂定制度轉換時的費率適用規定,讓業者可自由選擇最有利的售電方式。另優化再生能源發展環境部分,規畫放寬20MW以下的小水力納入躉購費率獎勵範疇,鼓勵利用圳路及活化既有水利設施用於發電;並簡化未達2MW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申設程序等。目前該修法草案經行政院通過,送立法院審議,期望未來搭配各項綠能政策支援,加速我國能源轉型與實現非核家園的願景。
資訊來源: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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